台北市政府3月勞檢發現,日盛保全員工每月工時普遍400小時,更有人高達520小時,對日盛保全開罰,...

台北市政府3月勞檢發現,日盛保全員工每月工時普遍400小時,更有人高達520小時,對日盛保全開罰,對照北市勞工局今天下修保全業每月最高工時上限260小時,意味日盛保全員工長期過勞,勞工局今天亡羊補牢,卻無法掩飾勞基法84 條之1長期遭業者濫用的事實。而勞委會只放不管,更難辭其咎。

去年到現在的數起過勞死案例,84條之1成為眾矢之的。84 條之1兩大重點,一是排除監視性、間歇性等特殊行業適用正常工時;其二是「責任制」規定。保全業是前者,科技業者則是根本未經勞委會核定的「責任制」,名副其實濫用「責任制」。

10幾年來新興服務業竄起,84條之1的確提供雇主極大彈性用人空間,但法令下放地方主管機關核定適用行業彈性工時,卻成為業者脫韁的「帝王條款」,每天正常工時到延長工時,完全不受勞基法限制,勞委會也長期放任不管,致今天問題百出,甚至成為扼殺勞工生命健康的最大元凶。

若非立委揭露千翔保全29歲年輕生命驟逝的案例,可能就連勞委會都渾然不知「帝王條款」下放後,新北市竟然曾核定保全業可以每月工時達360小時;台北市在今天之前則是核定上限312小時,長期陷保全業員工於過勞危機邊緣。事發之後,各界撻聲不斷,勞委會才緊急決定針對適用84條之1的37種行業全面檢視,北市及新北市則先從核定工時上限著手修訂。

中央與地方把關失責,勞委會對如何檢討「帝王條款」仍束無策,地方雖率先回應民意,下修84條之1的工時上限,但是新北市之前訂出312小時上限,被勞委會打回票,台北市則是大刀一砍砍到260小時,看似條件最優,卻與新北市形成「一國兩制」,等於新北市保全人員每月工時多52小時,難道新北市保全人員較輕鬆嗎?

勞基法84條之1為業者開彈性工時大門,執行漏洞百出,勞委會若不能防堵漏洞危害勞工,就得正視修法必要性,否則任由84條之1陷勞工於不義,爭議不會就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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