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勞動節前,台北市政府有意將過勞死的高危險群勞工工時下修,目標並訂為每月工作不得超過260小時...

台北市勞工局正研議針對勞工的高危險群,下修每月工時上限,如保全、資訊工程師、空服員、醫技人員及托兒所保育員等38種行業,從現行312小時往下修訂為每月260小時。
報系資料照
在五一勞動節前,台北市政府有意將過勞死的高危險群勞工工時下修,目標並訂為每月工作不得超過260小時;台北市政府將工時下修,雖立意良善,但由於下修幅度很大,影響所及,不只業者反對,恐怕勞工也擔心會被變相減薪,在實施前,若沒有廣泛溝通,可能兩面不討好,讓良法美意反而變調。

台灣勞工工作賣力,一般人都習以為常,通常發生過勞死案例後,相關單位才會重視,雖然政府有意減輕勞工工作壓力,降低工時,但影響層面,不只限業者,還包括勞工大眾。

由於中央主管機關勞委會,並未對最高工時,統一制定標準,台北市政府決定擬訂「台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審查要點」,希望能明列相關工作者約定工作時間的上限。

依北市認定,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0小時,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2小時,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時間4周不得超過260時,例休假日最低給予標準,2周內至少有2日休息,作為例假,4周仍至少應有例假日4天。

「受惠」的勞工,涵蓋38種行業,問題是,除了高薪的資訊業工程師,其中不少是較低薪的清潔工或工友和大老闆的司機,還有賣命工作的保全,是否一體適用每月260小時的最高工時,值得商榷。

例如,以保全業來說,有座位看監視器的保全,有的是外勤運鈔的保全或貼身保鑣,工作壓力和性質就完全不同,工時限制是否應該都規定一樣時數,值得商榷。

另外,即使有了法令,還需要執法者落實查緝,因此,台北市要訂出每月最高工時260小時的同時,也應同時檢討適用的勞工對象,才能真正照顧到基層、辛苦的勞工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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