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曾有偵防車號「5487」,諧音像在講「我是白痴」,員警認為不好聽,申請更改車號;但員警最...

台中市警局這2輛巡邏車的車號,都被認為諧音不好聽。
記者游振昇/攝影
台中市警局曾有偵防車號「5487」,諧音像在講「我是白痴」,員警認為不好聽,申請更改車號;但員警最近又發現配發的2輛巡邏車號「5477」和「5478」,諧音更不好聽,懷疑監理單位將民眾不要的車號都丟給警察;台中區監理所澄清,絕無此事。

記者昨天查訪巡邏車號發現,「54」開頭的多是交通大隊的巡邏車,詢問市警局交通大隊長劉少民也獲證實。

劉少民認為公家單位的車號不需在意諧音問題,否則要改很麻煩,也浪費時間和金錢,希望員警「破除迷信」,埋頭苦幹就沒時間想到、也不會在意車號諧音。

台中區監理所表示,號牌都隨機發出,並未刻意挑出民眾不要的號碼給警政單位,警方如果認為號碼不雅,可換牌,依規定要600元;劉少民聽到監理單位的說法後表示:「希望監理單位不是刻意挑的!」

台中市警局清水分局沙鹿交通小隊2輛巡邏車,車號分別是「5477 」和「5478」,員警開玩笑,自己開的警車車號不好聽,會被民眾取笑,因為諧音像是「自罵」,內容有「公、母」之分。

清水分局副分局長李建明聽記者說明這輛巡邏車號,也不禁笑說:「確實不好聽!」多數民眾不喜歡車牌號碼內有「4」,監理單位就將這些號碼撥給警方,警察巡邏車、公務車牌有「4」的很多,例如「45」、「47」、「48」等號碼,都被視為「死」的諧音,不吉利。

李建明說,開公務車、巡邏車的員警如果認為車牌號碼不雅、不好聽,想換車號,分局不會反對。清水分局偵查隊另一輛偵防車「5487」,也被認為諧音像「我是白痴」,不好聽,早已改號。

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uckOr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