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重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命案,認定凶嫌許榮洲年幼因車禍自認有性功能障礙,嫖妓又被應召女恥笑,...

檢方重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命案,認定凶嫌許榮洲年幼因車禍自認有性功能障礙,嫖妓又被應召女恥笑,86年5 月間在服役時,性侵無抵抗力的謝姓女童滿足其性慾癖好,而他被認定是真凶的關鍵,仍是姦殺現場廁所橫隔木條上留有許的掌紋。

檢方認定:許榮洲係輕度智能障礙「固著型戀童症」者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許榮洲係「固著型戀童症者」,對衝動控制力不佳,是非道德判斷思慮不足,但對於個人行為尚有適當的理解能力,他自國中肄業後,協助父親從事殺鵝工作,85年3月入伍,同年月分發到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警衛連服役,犯下殺童重案。

檢方認定,85年9月12日許上完莒光日課後,因無衛哨勤務,中午由營區福利餐廳理髮部進入交誼廳,見5歲的謝姓女童獨自在椅子上看電視,即以雙手環抱方式,將女童抱入餐廳西側廁所內,隨即將門反鎖。

檢方認定:許榮洲將女童屍體拋出廁所窗外 留下指紋

許榮洲被控脫下女童身上的黃色上衣、深藍色七分褲、粉紅色內褲及紅色涼鞋,以左手手指多次插入女童陰道深部予以猥褻,致女童血液噴灑到便盆,之後女童因疼痛喊叫,許嫌即以右手摀住女童的口、鼻,造成女童窒息死亡,女童死亡後,他又以不詳鈍狀異物插入女童陰部,造成腹腔內腸部撕裂傷、位移。

殺人後,許榮洲將女童屍體透過廁所北面牆上釘有2根木條的窗戶塞出窗外,留下右手掌指底區及姆指球區的掌紋於窗戶之下方木條右側上方,女童掉落窗外後,頭部撞擊水管,許榮洲再以女童衣物拭地板血跡,將裝有衛生紙的垃圾袋拿起,把女童衣物藏於垃圾桶底部。

檢方認定:函查許身心狀況,當年的供述具任意性及真實性

棄屍後,許將雙手清洗乾淨,再以水桶提水清洗地板、窗戶、牆面,走出命案現場沿路撿拾木板、樹葉等覆蓋於女童屍體上,同日中午,因理髮部水壓變小,由營區水電班值班士兵下午前往廁所後方查看,才發覺女童屍體。

許榮洲案發當時即曾經自白,台北地檢署函查許的身、心狀況認為,他當年的供述具任意性及真實性,指許於86年5月接受軍事檢察官黃瑞鵬訊問、請同袍寫下的自白,其智能程度不影響他的中長程記憶能力,因而認定許榮洲的證述,客觀上與現場跡證及鑑驗結果相符,排除江國慶涉案,轉而指控許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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