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楊文宏因詐欺、竊盜案入獄,才出獄半年多,去年7月,竟又侵入彰化市一名女子房間,搶走財物,並猥...

彰化市楊文宏因詐欺、竊盜案入獄,才出獄半年多,去年7月,竟又侵入彰化市一名女子房間,搶走財物,並猥褻逼她口交,女子嚇得請母親報警,警循線拘捕楊文宏,他矢口否認性侵,但彰化地院審結,昨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11年。

判決書指出,楊文宏(37歲)去年7月間,偷偷爬入被害女子住處大樓陽台,並翻窗而入。被害人驚醒發現床尾有人,放聲驚叫,楊立刻用雙手掩住女子口鼻,並恐嚇「不要叫,我只要錢,錢在哪裡?」女子回答「在化妝台旁邊」,楊文宏勒住她的脖子,搜刮女子皮包裡的1萬5千元現金。

楊文宏得寸進尺,將被害人押入浴室,用膠帶將她反手捆綁,撫摸她的胸、臀,被害人騙他正值生理期且有性病,母親也同住樓上待會就會回來,要楊別侵犯,楊遂令女子幫他口交得逞。

楊文宏離開前,還令女子「不准報警、不准尖叫」,女子待楊離去後,立刻鎖上房門,用剪刀脫困,打電話向樓上的母親求救、報警。

警方偵查,調閱路口監視器,研判楊男涉嫌重大,去年9月間,持搜索票上門拘捕楊嫌,且比對楊嫌DNA無誤。

楊文宏坦承強盜,否認性侵,他有令女子口交,但女子說「她不會」,浴室很暗,他搶走財物就逃離現場。

法官認為,楊嫌是累犯,又不坦承犯行,造成女子身心嚴重受創,罪行重大,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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