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新竹國軍醫院精神科主任的劉姓醫師,二年前與萬姓女病患發生婚外情,被萬女的丈夫打斷手掌,逼迫劉...

曾擔任新竹國軍醫院精神科主任的劉姓醫師,二年前與萬姓女病患發生婚外情,被萬女的丈夫打斷手掌,逼迫劉簽下二千萬元的本票後,聲請強制執行查扣劉的財產;劉向法院提告,士林地院認定劉是在脅迫下簽本票,判決二千萬元的本票債權不存在。

劉姓醫師在外遇案後不久就退役,離開國軍醫院,他與妻子昨天知道法院的判決後說,「總算有公平正義的法官,主持公道」。劉妻說,兩年了,「我們依然生活在恐懼當中,那陰影到現在還無法平復」,她只希望趕快回復平靜生活。

劉姓醫師二年前因看診關係認識萬女,雙方發展出婚外情,劉還在新竹租房子供二人約會用;萬女的丈夫是國軍某單位的政戰主任,發現妻子行蹤可疑,暗中跟監,並與親友多人闖入劉的租屋處,動手毆打劉,逼劉寫下自白書。劉在自白書中承認,與萬女在租屋內約會二個星期,平日在車上聊天,有時會牽牽手,還有擁抱親吻,但沒有發生性關係。

萬女丈夫隨後要劉簽下二千萬元的本票,作為「和解條件」,並嗆劉「我到這裡一小時要一千萬元,來了二個小時要二千萬元,你時間拖越久,我要的金額就越多。」因劉一再拒絕,萬女丈夫竟打斷劉的右手掌,造成粉碎性骨折,還恐嚇劉「要連左手也一併打斷」,劉在脅迫下不得不簽下二千萬元的本票給萬女丈夫。

萬女丈夫再向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查扣劉的薪資、天母的房子、股票及一百二十萬多元的軍人保險退休金;劉不甘心,向法院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法院調查認定,劉姓醫師是在右手掌被打斷骨折後才簽本票,而且劉的財產只有一百卅多萬元,如果不是受脅迫,不可能簽發三個月後就到期的二千萬元本票債務,判決本票債權不存在。

閱報祕書/本票要債 較支票容易

本票與支票都是票據法規定的票據,只要在上面簽名,就必須依票上的文義負責,但持有本票的債權人追討債權,較支票容易、省事,因為本票強制執行是以非訟程序,債權人只需提出本票,法院審查形式要件即可,支票卻要經過退票、提告訴等冗長的訴訟程序。

支票的債權人要討回債務,必須經由民事訴訟,取得執行名義後,才能聲請強制執行,本票卻不必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債權人可直接拿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扣債務人的資產,這就是有些人犯案都要被害人簽本票、而不是開支票的原因。 (蘇位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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