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投資大戶「劉媽媽」劉月釵,廿多年前與人合夥買下林森北路一棟廿坪違建,登記在友人名下,最近對方合...
台北市林森北路上的好小子海產,市價估計一億兩千萬以上。
記者黃義書/攝影
房市投資大戶「劉媽媽」劉月釵,廿多年前與人合夥買下林森北路一棟廿坪違建,登記在友人名下,最近對方合法取得這塊地,劉媽媽提告要求將土地建物登記為共有,但台北地院判決劉媽媽敗訴。

這塊地當年是以二百五十萬元購買,如今因都更效應,市價高達一億二千萬元。

劉媽媽在房地產的投資眼光獨到,但最近接連踢到鐵板。前陣子,她買下的SOGO商圈一百坪土地,被一名菜販行使優先承買權,從她手上搶走;她標到的帝寶法拍屋,因原住戶有租約而未搬離,至今無法使用處分;現在,她在林森北路商圈的官司又敗訴。

劉媽媽一九八八年與高姓、紀姓友人合夥以二百五十萬元買下台北市林森北路的一棟違章建築,三人合開一間海產店,由高姓合夥人負責經營。

因這棟違建占用國有財產土地,台北市政府於一九九一年拆除,後來又重建,劉沒付重建費,之後,國有財產局要求給付占用國有地的補償金,劉仍不願負擔,高姓友人於是自行繳了六百多萬元。

二○○六年,高以二千九百六十萬元向國有財產局合法承購這筆土地,取得所有權。劉媽媽認為她當初和高合夥買下這棟違建,土地也屬合夥財產,提告要求高將土地及建物登記為她和高「公同共有」。

法官審理認為,違建不能登記所有權,劉媽媽和高合夥買下的只是違建「使用權利」;違建經市府拆除後,劉的違建「使用權利」就滅失,高重建後,劉媽媽不得再就該建物主張權利。

判決指出,劉媽媽和高的合夥契約約定,高只負責海產店經營,後來,高向國有財產局承購土地,並非屬於執行合夥事務的範圍,高以自己名義購買土地,土地當然是高的。

劉月釵兒子俞昌哲昨天不願回應。「劉媽媽」的律師黃坤鍵表示,他並非這件案子負責律師,劉媽媽人不在國內,無法問到她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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