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白祥宏七年前挾持女友的二歲女兒,脅迫女友不能分手;今年初垂涎已婚越南籍女子姿色,表達愛意被拒,...

男子白祥宏七年前挾持女友的二歲女兒,脅迫女友不能分手;今年初垂涎已婚越南籍女子姿色,表達愛意被拒,竟以「對小孩不利」要脅,強押對方到汽車賓館控制十多天性侵,還恐嚇被害人的老公。

台北地檢署昨天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白宏祥(卅七歲,羈押中),檢方認定他兩度剝奪越南籍女子自由,三次恐嚇女子的丈夫及同事,對女子性侵廿多次,並持有改造槍彈等物,請法官一罪一罰,並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檢方調查,白祥宏今年二月認識在某養身館擔任按摩小姐的被害女子,自稱經營賭場,只要對方介紹客人去賭就可「吃紅」。數天後向對方表達愛意,女子以已有老公和小孩為由拒絕,白恫稱「不會放過妳小孩」,強載對方到汽車賓館性侵。

女子被控制在汽車賓館三天,藉口要求白載她去洗頭,趁機逃跑。白向養身館謊稱女子欠他十萬元,要求交人,五天後找到女子租屋處,以「再跑就潑硫酸把妳的臉毀掉、我有槍可以把妳一槍斃命」等語要脅,帶女子投宿賓館十多天。

三月底,越南女子再度逃離魔掌。白為了逼她出面,不但恐嚇女子的阮姓同事說出下落,還到女子老公住處嗆聲:「如果我抓到人,你就知道該死了!」白祥宏落網後,辯稱與越南女子是男女朋友,否認性侵、妨害自由及恐嚇,但檢方不採信。

檢方還發現,白祥宏在二○○四年五月,與桃園一名已婚女子交往,女子有意分手,他持槍挾持女友的二歲女兒和婆婆,脅迫女子談判,被警方圍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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