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一家早餐店工作的一名離婚外籍媳婦,被劉姓男子性侵。事後她被告知若報警,已懷有身孕的劉妻就會...

在台北市一家早餐店工作的一名離婚外籍媳婦,被劉姓男子性侵。事後她被告知若報警,已懷有身孕的劉妻就會墮胎,一時心軟、隱忍下來。不料,劉妻卻說「這種事用錢可擺平」,劉的父母也指她勾引兒子,氣得她持驗傷單提告。

30歲的劉姓男子否認犯行。但台北地檢署根據被害人背部脫皮、手腕多處扭傷、下體破皮等傷害,認定劉施以暴力手段,最近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劉姓男子5年前認識這名離婚的外籍媳婦,垂涎她的姿色。去年7月,這名外籍媳婦到劉姓男子姊姊的早餐店工作,住在店內。同年8月5日下午,她完成店內清潔工作,剛洗完澡,全身僅披著一條浴巾,劉姓男子卻闖入,將她抱到房間性侵得逞。

劉姓男子的姊姊知悉後,主動向這名外籍媳婦表示,「如果妳去報警,懷胎4個月的劉妻就會去把小孩拿掉」。她一時心軟,又為了保住工作,決定隱忍而不報警。忍了數個月後,受不了劉妻等人的風涼話,決定報案。

劉姓男子堅稱是對方開門讓他進早餐店,兩情相悅發生關係。

但檢方認為,被害人工作後會把鐵門關上才沐浴,劉進早餐店前沒先打電話聯絡,被害人怎知何時開門?認定他持遙控器開啟鐵門進入,有性侵犯意圖;而且違反被害人意願,構成性侵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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