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刑警小隊長林安順14年前在警匪槍戰殉職,被最高法院認定為殺警凶手的李得陽,因檢方未上訴而改判...

李得陽殺警奪槍案上午宣判,被告李得陽被高院改判無期徒刑,而被害者外甥賴大為(中)在耹判後步出高院氣憤不已,扯倒部分人權團體旗幟。
記者盧振昇/攝影
台北縣刑警小隊長林安順14年前在警匪槍戰殉職,被最高法院認定為殺警凶手的李得陽,因檢方未上訴而改判持械服刑5年獲釋。家屬屢向監察院、法務部及高檢署陳情,台灣高等法院同意再審,今天判處無期徒刑。

「兩名凶嫌都不必為殺警償命」

由於另名嫌犯陳達民早已依殺人未遂判決無期徒刑定讞,李得陽也被判無期徒刑,上午到場聆判的林安順女兒林軒如、外甥賴大為非常不滿「兩名凶嫌都不必為殺警償命」,批評「中華民國為何不能像先進國家,殺害執法人員處唯一死刑」,並砲轟判決結果等於告訴為非作歹的歹徒「以後碰到警察,可以開槍拚命,多殺一個警察就賺一個,反正不會判死刑」、「我們沒能力像曹興誠一樣,可以不當中華民國國民,卻覺得非常悲哀、憤怒,因為林安順案已凸顯台灣的司法不是白的,是黑的!」

氣得踹壞廢死聯盟數面旗幟

上午宣判後,賴大為忍不住滿腹怒氣,追到庭外打了李得陽一拳,又碰到廢死聯盟在庭外陳情,氣得踹壞廢死聯盟數面旗幟。他說,他不相信廢死聯盟在法院外聚眾抗議,不會干擾司法審判。他希望李得陽、廢死聯盟能告他,能讓他坐牢,凸顯司法荒謬。

賴大為說,此案纏訟14年,一個刑警小隊長死亡,司法審判結果兩個凶嫌卻都殺人未遂,變成「沒有凶手」的荒謬情形,反倒被害人家庭被毀掉,承辦檢察官、法官等司法體系,有誰負責任?公務員執法為國家死亡,政府卻如此讓家屬繼續受折磨。

賴大為說,司法體系偵辦審理此案,過程非常荒謬。兩嫌「死裡逃生」的逆轉關鍵,分別在更一審把李得陽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更四審判把陳達民從殺人改判殺人未遂,才一路演變成「兩人槍殺刑警小隊長,兩人都沒有殺警責任」的荒謬情形。更一審法官、更四審法官,分別是去年司法院正己專案遭羈押的李春地、蔡光治。司法當局應該調查全案逆轉關鍵是否另有蹊蹺,還給家屬公道。

家屬問:檢察官蔡瑞宗難道沒疏失?

此外,當初更二審把李得陽從殺人無期徒刑,改為持有槍械5年徒刑,導致李因羈押逾5年而獲釋,逍遙法外,一度跑到越南、菲律賓。當時更二審蒞庭公訴檢察官蔡瑞宗未提起上訴,難道沒疏失?如今蔡瑞宗毫無懲處,還高升法務部檢察司長,更是諷刺。

賴大為說,林安順的女兒曾找蔡瑞宗交涉,蔡坦承當時未詳細閱卷,甚至不知道林安順是警察,對話過程全部已錄音,並透過議員林國春、金介壽及立委邱毅交給檢察總長黃世銘、法務部長曾勇夫,要求給家屬交代,至今也沒下文。

賴大為說,因為林安順被槍殺,留下舅媽、女兒、腦性麻痺的長子、剛滿月的次子,14年來舅媽家裡發生很多事情,包括女兒因此案而被詐騙、小孩管教出問題,原本美滿的家庭毀掉,誰能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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