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經年的學童陸正撕票案,因最高法院11次審理均無法確認案情,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造成單一案件2...

纏訟經年的學童陸正撕票案,因最高法院11次審理均無法確認案情,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造成單一案件23年懸而未決的司法紀錄,三審法院不願為二審法院背書,不但無法讓被害人家屬得償正義,未來即使全案確定,也是標準的遲來正義。

比起遭停職的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關切兒子蕭賢綸的肇事逃逸案,蕭仰歸的關切身影橫跨檢審機關,才致兒子在一審堅不認罪的狀況下,仍被基隆地院判決緩刑,由此觀之,顯然法曹關心「自家人」多過「一般人」,這也是司法最為民詬病之處。

邱和順是否是殺害陸正的真凶?一個案件歷審均判決邱和順有罪,唯最高法院以判決有瑕疵為由,一再發回更審,不但被害人家屬飽受折磨,也讓邱和順案成為無頭公案,還造成人權團體有機可乘,屢次挾持議題意圖影響司法審判,誰之過?是法官自己。

司法實務上,上級審作出判決會出現心理矛盾,即要表現出不同於下級審更高明的見解,因而撤銷判決,但上級審除了應展現更高明的法律素養外,更該展現出擔當,將案件確定,以定爭止紛,不過,法官審案心態卻不是如此,才會造成重大刑案一再發回更審。

陸正案殺人凶嫌邱和順今天更11審宣判,邱仍被判決死刑,一起發生在民國76年的案件到民國100年還未確認,儘管最高法院發回的理由是希望死刑宣告能更無瑕疵,立意或許良善,但司法正義的實踐,卻也在法官不願扮黑臉駁回被告上訴中,一點一滴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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