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孝子真性侵!新竹縣41歲已婚男子黃世明,98年底以要搭便車回家看媽媽為由,請58歲婦人載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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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孝子真性侵!新竹縣41歲已婚男子黃世明,98年底以要搭便車回家看媽媽為由,請58歲婦人載他回家,卻將被害人載到荒郊野外性侵得逞,檢方採得DNA檢體,他卻辯稱是婦人勾引他,他不屑往婦人身上吐口水才留下唾液檢體。新竹地方法院昨將他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
檢警調查,黃世明因常到友人經營的檳榔攤,而與幫友人看店的被害婦人有過幾面之緣。去年底他見被害人一人,即以要回家探望母親為由,要求搭便車,婦人誤認為他是孝子同意,即由黃開車返家。但黃卻將車開往偏僻處,將婦女拖往一旁竹林雜草處性侵。期間被害人大聲哭喊反抗,黃即掌摑婦人,恫稱再叫就叫很多男人來性侵她。
性侵後,黃世明載婦人返家,婦人趁機拿駕駛座下方扳手毆打黃,黃將車輛停下,嗆聲「不爽就去告!」後下車離去。被害人報警,警方在她內衣、現場遺留衛生紙上取得黃世明的DNA檢體。黃世明辯稱,沒性侵被害人,反倒是女子主動勾引,遭他嚴厲拒絕,還不屑地在女子身上吐口水,可能因此才讓女子身上有他DNA檢體。
法院審理時,黃否認犯行,法官認為黃世明飾辭狡辯,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辜負被害人美意,因此將他判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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