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追查國安密帳墊款遭挪用案發現,在91年媒體揭露後,經國安局查帳才發現鞏案歸墊款已無帳...


特偵組追查國安密帳墊款遭挪用案發現,在91年媒體揭露後,經國安局查帳才發現鞏案歸墊款已無帳無據,徐炳強為明確責任,與當時的國安會秘書長殷宗文到劉泰英辦公室,要求補簽收據,劉並領據上倒填日期,之後,劉泰英、殷宗文和徐炳強3人,更前往李登輝居住的桃園大溪鴻禧別墅密謀串證,由李登輝指示徐撰寫備忘錄等文件,假托成立「戰略及國家安全研究所」,經費由國安局補助,企圖魚目混珠。

特偵組調查,在89年總統大選後,徐炳強、劉冠軍相繼申請退伍,徐經殷宗文的安排,到劉泰英擔任董事長的東鼎液化瓦斯公司擔任稽核室協理,劉冠軍則因另涉貪汙案畏罪棄職潛逃大陸遭通緝。

91年3月間,媒體揭發國安密帳事後,國安局因此指示當時的會計長趙存國進行查帳,才發現鞏案歸墊剩餘公款已經無帳無據,且去向不明,趙存國詢問徐炳強,得知款項已被送到台綜院,因此將上情回報給當時的國安局長蔡朝明,蔡局長因此要求書面資作為憑證。

徐炳強為明責任,因此求見當時的國安會秘書長殷宗文研議解決方法,並於3月下旬,與殷宗文共同到劉泰英的辦公室,要求劉泰英補簽收據,經徐炳強攜帶空白的領據,原欲書寫鞏案歸墊款金額美金779萬元,但因殷宗文指示需加上美金20萬元,徐炳強乃在領據上寫上美金799萬元的金額,劉泰英則在領據上倒填日期為88年4月12日後取回。

特偵組調查,91年3月26日下午,劉泰英、殷宗文與徐炳強還共同前往桃園大溪鴻禧別墅面見李登輝密議,李登輝自知違法,為圖卸責,同時讓徐炳強有相關文書資料向國安局搪塞,遂指示徐炳強撰寫報告、備忘備等文件,解釋鞏案餘款處理緣由。

徐炳強在報告中,假托鞏案歸墊款依據國安會86年8月9日丁懋時秘書長,簽奉總統核定成立戰略及國家安全研究所,有關開辦經費,由國安局提供補助的原則,之後並經長官指示層峰,奉准將款項撥付台綜院第4所全權規畫運用。

其中,在徐炳強撰寫的備忘錄中,有關「第4所」的文字,是劉泰英、殷宗文潤飾原稿時所添加,並魚目混珠,引用86 年台綜院第4所開辦時所需經費由國安局補助的國安會秘書長簽呈文件,作為在88年4月,非法挪用公款予台綜院使用的理由。

出獄不久又陷官司
劉泰英 不便置評

【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認定前總統李登輝、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涉嫌侵占799萬餘美元,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將2人起訴。不過對於這項起訴案,劉泰英辦公室上午指出,劉泰英未進公司、不便對外發表任何看法。

今年4月才剛結束33個月獄中生涯假釋出獄的劉泰英,出獄二個多月後再因國安密帳案遭特偵組起訴,雖然對生死早已看透,對這些爭議早有心理準備,但對劉泰英而言,這些紛擾只是時間早晚問題,似乎已不會太過意外。

※延伸閱讀》
‧起訴資料1/以為神鬼不知 三人密挪公款
‧起訴資料2/7500張旅行支票裝水果盒交劉
‧起訴資料3/劉泰英將公款交尹衍樑 尹再捐贈
‧起訴資料4/國家元首挪用公帑 極力掩飾
‧國安秘帳「0案」 起訴書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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