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林家閎知道些微法律常識,就騙取女友簽下多張本票,聲稱隨時可向法院聲請查封她家,脅迫女友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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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林家閎知道些微法律常識,就騙取女友簽下多張本票,聲稱隨時可向法院聲請查封她家,脅迫女友賣淫,有一次,女友在某教堂樓梯間賣淫拿不到錢,他還陪她向警方報案,謊稱女友遭到性侵,檢察官昨天起訴林家閎,並求刑3年6個月。
檢察官表示,林家閎的行徑十分誇張,跟被害女孩原本是男女朋友,竟然會操控、逼迫女友賣淫,偵訊時還一副無所謂的態度,看不出有悔意,才建議法官從重量刑。
林家閎看到女友和家人都好欺侮,去年4月間,以好玩的理由,誘騙女友簽下二、三十張本票,金額共70萬元,女友不以為意。去年12月間,林家閎翻臉,著拿著本票到女友家裡要求還錢,女友感到莫名其妙,不想理會,他竟當著女友家人的面前毆打女友,脅迫她還債。
事後,被害女子不願再賣淫,林家閎涉嫌兩度拿鋁棒痛毆,造成她身上多處受傷。1月14日晚上,被害女子向認識的李姓「恩客」求助,李姓男子帶她逃到北部躲避,4天後陪她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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