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中出現了一封「現在購買,打折再送贈品」的郵件,寄件者是個陌生人,你會打開郵件嗎?還是將它與其他類似的郵件一併刪除?許多人會選擇第二種做法,那麼,利用電子郵件行銷到底有沒有用?
賓州大學傳播學教授特若(Joseph Turow),日前在接受華頓商學院的網路週刊Knowledge@Wharton訪問時指出,電子郵件行銷被濫用,以致減弱了它成為有效行銷媒體的可能性。他建議,公司在寄發郵件時,要考慮頻率適中,同時也要確定,內容對收件者而言具有一定的價值。

華頓商學院行銷教授史密連(David Schmittlein)則表示,量身訂作郵件內容是增加行銷效果的利器。但是真正的個人化不只是記住顧客的生日,在當月寄發祝福郵件給他,而是基於顧客目前的情況,推論對顧客而言,什麼樣的購買資訊是他們所需要的,也就是事先回答「為何顧客應該閱讀這封郵件、購買產品」的問題,減少郵件被視為垃圾,甚至引發反感的機會。

此外,電子郵件的目標不只是可以帶來立即的收益,也可以是增加顧客的忠誠度。例如,一個樂團的電子郵件,除了包含表演資訊外,還可以提供收件者親自與團員見面的獨有機會,讓收件者有「看郵件很值得」的感覺,這種郵件會讓消費者與公司之間建立強大的情感連繫。

除了發件的頻率及內容外,收件者的主被動角色,也會影響行銷效果。當公司從不同管道收集電子郵件地址,在沒有經過收件者同意的情況下就寄發電子郵件,通常會被收件者視為垃圾郵件,行銷的效果較差。相反地,由消費者主動留下電子郵件地址,公司寄發郵件,行銷的效果則較高。

有些公司因為寄發電子郵件的成本低廉,就認為不需要進行測試,造成雖然單位成本低,但是所有花費都付諸流水。公司應該以對待其他媒體廣告的方式,不斷對電子郵件進行測試,找出最有效的方法。例如,某公司對郵件的標題進行測試,發現「今年的最大樂趣」比「免費送禮物」,銷售量增加二六%。

美國Travelocity旅遊網,便謹遵各項守則,在電子郵件行銷上大有斬獲。該公司寄送郵件的次數儘量壓到最低,只要達到必要需求即可,內容則對收件者具有重要性和時效性,要求「一鳴驚人」的效果。此外,該公司擁有顧客購買習慣的詳細資料,進行個人化郵件,例如,如果顧客曾在公司網站上查詢滑雪的旅遊資訊,公司會在冬天時主動寄給他關於滑雪團的資訊。

注意種種細節,電子郵件一樣能為公司的行銷發揮強大威力。

文章來源『無薪假怎麼辦?在家創業網路行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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