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芳醫院外洩病歷影本。 記者邱德祥/翻攝 |
萬芳院長震驚 下令追查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仔細檢視這張便條紙,連說了好幾次:「不行!這真的是不行的!」「這是不對的」、「這是不可以的」;因為上面記載的就醫資料包括患者病歷號碼、身高體重、出生年月日、看診日期、看診醫師、科別、醫師診斷資料,甚至連要做哪些檢查、健保特有的處置代碼都一清二楚。得知消息後,萬芳醫院院長李飛鵬相當震驚,立即下令追查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為了亡羊補牢,李飛鵬要求該院社會工作室主任蔡文玲加強在職人員的繼續教育,務必確保病患隱私並防範個人資料外洩。
衛生署將開罰 最重25萬
石崇良指出,這些資料已違反醫療法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醫院已明顯疏失;衛生署將行文給台北市衛生局開罰,依規定該院必須面對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鍰。未來在醫院評鑑時,評鑑委員們也將特別要求院方提出說明以及改進方式。
石崇良研判,應該是醫院不小心把病患結帳單當成再生紙再利用。但為了省錢,外洩病患資料外洩,實在說不過去。衛生署最近也將發文給全國各地衛生局,要求稽查人員在督導考核抽查醫療院所時,務必嚴格執行「病人資料不得外洩」等相關規定,一旦發現違規,將予以重罰。
石崇良強調,醫療院所有義務保護病患的就醫資料及所有病歷,除非病患提出申請,否則這些資料都不得外流。如果再有將病人結帳單當成便條紙使用等荒唐情事,一定從嚴處理。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高偉君則補充指出,這種處置有時仍需視實際情形而定,如果確實屬無心之失,或是違失情節不大,可另依異常事件通報事件處理,僅以醫療法第82條給予行政指導,提醒醫療機構改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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