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日本女交換學生日前疑遭1名運將性侵,運將遭逮後送辦。板橋地檢署訊後以運將涉犯重罪向法院聲押,法院昨晚以無串證、逃亡之虞,裁定新台幣5萬元交保。

警方今天指出,被害的日本女學生11日搭捷運到新北市土城區找台籍男友而迷路,涉案計程車司機聲稱要載她去找男友,卻載往山區性侵。土城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昨天將這名司機拘提到案。

據了解,運將在應訊時否認性侵,他坦承與日本女學生發生性行為,但辯稱對方沒有明顯反抗。警方訊問後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檢方偵辦。

板橋地檢署複訊後,以涉案司機涉犯重罪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板橋地方法院審理時,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5號解釋,認為檢方不能以涉犯重罪作為羈押的唯一理由。法院表示,警方是到男子住家將他拘提到案,此案也無其他共犯,審酌男子無逃亡、串證之虞,裁定5萬元交保。

對於整件案情,檢方今天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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