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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上午正式宣布,我政府駐澳門機構「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她表示,這是令人高興的一刻。
記者陳志曲/攝影
45年來,我駐香港機構名稱,只能以「中華旅行社」名義在香港存在,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上午宣布我駐香港、駐澳門機構改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此一名稱更具官方色彩,兩處業務功能與人員待遇都將提升。

「辦事處」是台灣在非邦交國之間使用的駐外機構的替代名稱,知悉台港正在協商互設機構的人士,都認為北京未必同意給予台北這個「辦事處」的名稱,但如今證明港澳都取得了「辦事處」的官方色彩濃厚的名稱,是北京給予我方的重大善意。

賴幸媛說,香港的中華旅行社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其實質功能和地位也將提升,駐香港人員將享有類似一般駐外人員的優遇安排。我駐港機構將可依業務需要直接與港府相關部門連繫。其功能、績效及與港府關係都將提升。我駐香港機構從1966年以來,以中華旅行社名稱對外,常被誤認為是民間旅行社。

陸委會自去年11月起,與香港政府啟動協商,歷經8個月完成協商。中華旅行社7月15日更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取消派駐機構員額限制。港府同意提供我駐港機構及人員各項執行業務上相關便利禮遇措施,包括免徵薪俸稅、合理居留期限、免收簽證手續費、視業務需要進入機場及港口禁區接送我方重要官員或貴賓、使用禮遇通道或設施等。經濟駐港遠東貿易中心,新聞局光華新聞文化中心,今後都以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商務組及新聞組名稱對外。

我駐澳門機構現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享有的優遇安排與香港所提供的待遇幾乎完全相同。

行政院核准香港與澳門政府來台設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及「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兩機構駐台人員將由其政府調派現職人員出任,促進雙方經貿、旅遊、科技、文化等相關領域的交流及合作,有急難救助或協助台人入港申請等各項功能,澳方賦予辦事處加強台澳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合作等業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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