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檳榔攤的許姓女子因不滿懷孕的鄭姓檳榔西施離職並要求給薪,竟抓鄭女撞牆並坐在鄭女肚子上痛毆,導致鄭女流產。最高法院今天以墮胎罪判處許女有期徒刑2年定讞。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現年35歲的許姓女子在苗栗縣經營檳榔攤,在民國96年7月間,不滿只工作月餘的鄭姓檳榔西施要離職,並要求給薪,竟拿馬克杯丟擲鄭女,鄭女不滿下巴遭玻璃碎片劃傷,和許女發生口角,兩人一言不和出手互毆。

判決指出,許女不僅毆打鄭女,又將她拉進休息室,抓她頭部撞牆。鄭女跌倒在地後,許女竟坐在懷孕24週的鄭女肚子上,對鄭女怒罵「反正你生的小孩是白癡,不如把他打到流產」,並以拳頭痛毆鄭女,直到鄭女反擊,才讓鄭女坐起。

鄭女報警處理後,前往醫院就診,卻因子宮收縮、羊水破水,出現早產現象,4天後產下死胎。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許女堅稱不知被害人懷孕,但合議庭審酌被害人曾在聊天時提及懷孕,認為許女知情。

合議庭審酌被告身為成年女性,案發時已育有1子,卻未能基於同理心對被害人暴力相向,導致被害人胎兒不保,並因此罹患憂鬱症,且事後拒絕道歉,態度強硬,只願賠償新台幣10萬元,以墮胎罪判處許女有期徒刑2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被告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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