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張瑞山與前議員王月明,前年底舉行記者會指當時擔任中和第二警分局長張夢麟與陳姓女警約會。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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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張瑞山與前議員王月明,前年底舉行記者會指當時擔任中和第二警分局長張夢麟與陳姓女警約會。兩名議員多次提到「不倫」、「偷情」等語,陳姓女警不甘受辱提告,板橋地檢署認為這些內容與問政無關,昨天將張、王兩人依誹謗罪嫌起訴。
張瑞山與王月明在前年十一月十九日召開記者會,以「馬團隊偷腥、周團隊跟進,警界不倫,蹺班約會」為標題,發布新聞稿指稱「陳姓女警疑似半年前張夢麟透過關係把她安排到中和二分局,可能是舊識,內情不單純,竟利用執行公務單獨私自約會」。
記者會中,王月明還提到「針對張分局長這個偷情的事件」等語,後來陳姓女警認為兩議員記者會,對她名譽造成損害,控告兩人涉嫌妨害名譽。
張瑞山與王月明出庭時都否認誹謗;兩人說,記者會僅發表張夢麟在聽奧舉行管制休假期間不假外出,與請假的陳姓女警到台中看病。
兩人說,這是民眾向民進黨議會黨團檢舉,他們不知記者會的標題與新聞稿內容會有「不倫戀」等內容。
檢察官勘驗記者會的錄音資料,發現張瑞山與王月明在記者會中,確實有提到張夢麟與陳姓女警兩人有偷情、不倫戀及兩人是舊情人等語。
這些內容顯然與質疑「不假外出」無關,且兩人都無法提出檢舉人是誰,認定兩人都觸犯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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