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十七歲高中生陳庭禎昨在家舉槍自盡,他因功課不好一個月前輟學、又找不到工作,遺書表示,愧對父母及同居女友,自怨「不能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警方表示,這是國內第一起高中生持槍自殺案件,正追查槍枝來源。
檢警相驗後,確認陳庭禎死於頭部中槍,沒有外力介入,以自殺結案;少年母親含淚接受,但阿嬤等家屬質疑槍從何來,要求警方追出給槍的人。「太傻了,我們從來沒怪過他!」阿嬤說,不會讀書沒關係,只要有正常工作、別為非作歹就好,不一定要很有出息,家人也打算等他當完兵,讓他和女友結婚,沒有必要走上絕路。
警方調查,陳庭禎自殺槍枝是改造的貝瑞塔手槍,射擊一發子彈後就卡彈,彈匣內還有三發子彈,相當粗糙,坊間行情不超過三萬元,少年不太可能改造,可能自行購得,或從朋友處取得。
警方說,陳庭禎就讀某私立高中一年級,這學期因持續缺課被提報中輟。少年父母離婚,他與父親、阿嬤同住,母親和嬸嬸等親屬也住在附近,父親因工作關係,常不在家,少年有心事,都對女友說。
警方調查,昨天下午二時卅分,陳庭禎的陳姓女友 (十七歲)返回住處三樓臥室,發現男友倒臥血泊,地上還有一把槍,急忙報警。陳女說,案發一個小時前,男友曾和她懇談,說自己功課不好,離校一個月又找不到工作,是個沒用的人,希望分手,當時她覺得男友只是一時氣餒說出喪志的話,而未答應分手,只要求他振作,但似乎無效,她很無奈。
警方說,陳女隨後出門散心,陳庭禎趁家中無人,在臥室內用右手舉槍朝右太陽穴開一槍,子彈貫穿腦部,少年倒在床邊,槍也掉落一旁。警方在少年的父親房內找到遺書,內容指感謝女友不離不棄,但他對前途憂心,埋怨自己不能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選擇自殺;對父母也感到很抱歉,養育之恩下輩子再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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