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模擬圖。 圖/遠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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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通過條件包括:大巨蛋附屬事業(商場、影城、旅館與辦公大樓)建築樓地板面積廿四萬五千三百五十五平方公尺刪減為廿萬二千六百一十平方公尺,共刪減四萬兩千七百四十五平方公尺,刪減量體約百分之十七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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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官員表示,開發單位須在六月底之前,將環評委員要求修正的資料送至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提報告案准予核備,再向建管處申請建照、執照。如一切順利,最晚年底前大巨蛋就能動工,最快民國一○三年底前,台灣第一顆大巨蛋就能順利孵出。
遠雄公共事務室副總經理蔡宗易說,「這對全民而言都是一個好消息」,雖然量體經刪減後還需再修正設計,但原則上支持環評決定。
北市府環保局昨天舉行體育園區(大巨蛋)替代方案環評會議,共有十四位委員出席,府內、府外委員各七位。
有委員質疑,大巨蛋災難意外發生時,人潮逃生的疏散模式無動態模擬,無說服力。還有委員質疑,體育園區應為當地人服務,但目前欠缺與周邊環境的整體規畫,只著重建體本身。另遠雄擺明在商言商,過多的附屬設施都是為達財務平衡,並非環評應考慮的要素。
經過激烈討論、儘管委員們提出許多質疑點,最後在主席提議下,委員進行記名不公開投票。
投票選項分別為「有條件投票」、「進入二階環評」及「不予開發」。結果十三票中有八票為有條件通過,兩票為進入二階環評,三票為不予開發。
民國八十二年,行政院長前院長郝柏村指示興建不受風雨影響的室內體育館,北市開始規畫討論興建大巨蛋,其間歷經十一任行政院長、四任台北市長。一路走來有許多波折,全案共歷經十五次都審與二十五次交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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