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國華駕駛汪姓女友承租的高級轎車送何姓女友洗頭,再利用空檔,送「迷姦泡芙」給某服飾店女店員吃,...

男子陳國華駕駛汪姓女友承租的高級轎車送何姓女友洗頭,再利用空檔,送「迷姦泡芙」給某服飾店女店員吃,之後假意協助送醫,帶往旅館性侵,犯案後再回頭接何女吃晚餐。台北地檢署最近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陳。

警方逮捕陳國華(42歲)後,通知他的兩名女友到警局作證,兩女才知男友腳踏兩條船,氣得互罵:「妳這個不要臉的人!」

檢方起訴指出,今年元月10日下午2點,假釋中的陳國華駕駛汪女承租、供他代步的高級轎車,載何姓女友到台北市忠孝東路的髮廊洗頭,何女表示洗頭大約要2個小時,他即駕車離去。

陳國華轉往敦化商圈一家服飾店,佯稱找隔壁店老闆未遇,拿出泡芙謊稱是「新口味」,拜託女店員試吃,女店員吃了出現意識不清狀況。

接著,陳國華跑出店外換裝,戴上毛帽、口罩,走回店內假意詢問女店員「是否很不舒服」,說要送對方就醫,把女店員扶進車內載到旅館,抓住頭髮、脅迫口交。

女店員突然驚醒,大聲哭喊,隨即又陷入昏迷。1個小時後,陳把女店員載到市民大道放下,攔計程車送她返回服飾店;再趕到髮廊接何姓女友吃晚餐。警方根據錄影監視畫面,循線查出車號及陳國華涉案。

陳國華承認一人分飾多角,但否認以泡芙迷姦女店員。檢方調查認為,女店員被強迫口交過程曾驚醒,知道被帶到旅館;且陳國華送女友去洗頭時,車上已放了一盒泡芙,泡芙及被害女子尿液都驗出含安眠、鎮定劑等成分,認定陳涉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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