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因中風行動不便,妻子找印尼女傭照顧他的生活,吳卻逼女傭幫他手淫;女傭想起警察父親辦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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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因中風行動不便,妻子找印尼女傭照顧他的生活,吳卻逼女傭幫他手淫;女傭想起警察父親辦案過程,自行蒐證後提出告訴。板橋地院昨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吳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住新莊區的四十一歲吳姓男子因為中風和頸椎開刀,致雙腳行動不便,吳妻去年三月透過仲介,找來一名印尼女傭照顧丈夫生活。
去年七月十日清晨六時,印傭進房要扶吳起床時,吳告訴印傭「沒有money」,又以手勢示意女傭掀起上衣與胸罩。
女傭擔心拿不到薪水,任由吳親吻、撫摸胸部後,吳又脫掉印傭褲子猥褻,並命印傭幫他自慰,完事後塞了一千元給女印傭;隔天女傭向鄰居求救,因語言不通,女傭只能以手勢告訴鄰居,自己被雇主猥褻。
鄰居作證說,女印傭僅會幾句中文,當天聽到女傭說「老闆」,接著以手指向自己的胸部與下體,然後拿出裝有一團衛生紙的塑膠袋說「sperm」(精子),接著從口袋掏出一千元說「boss」,然後開始掉淚。
外勞仲介公司知道後報警,但吳矢口否認犯罪,辯稱「夢遺」後叫兒子拿褲子去洗,兒子卻拿給印傭洗,女傭可能因此取得他的精液衛生紙,吳還稱自己中風後已經「不行」,但吳妻則證稱兩人仍有性生活。
檢方調查時,對女印傭知道保存精液衛生紙感到好奇,她說因父親在印尼當警察,所以知道如何保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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