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六輕昨晚再度發生工安事故,雲林縣長蘇治芬中午批六輕「自主管理」無效,再度發生管線引發火災,蘇治...


麥寮六輕昨晚再度發生工安事故,雲林縣長蘇治芬中午批六輕「自主管理」無效,再度發生管線引發火災,蘇治芬強烈要求中央政府立即委託國際專業檢測機構全面檢測行六輕公用管線安全。雲林縣和環保署會商後表示,初步判定該案雖只是標準的「工業安全事件」,但仍決定對六輕AN(丙烯月青)廠罰100萬元,對異辛醇廠罰100萬元,並勒令停工。另在六輕四座燃燒塔查獲其中二座有汙染空氣情事,也決定裁罰100萬元;所以目前確定至少要罰300萬元。

蘇治芬強調,六輕去年7月7日、25日連續發生兩次大火後,縣府即要求經濟部工業局進行工安總體檢,中央因應成立大型石化工業區聯合督察小組,去年已開始運作,也執行數月稽查工作,但工安事件還是一再發生,令人痛心,特別是六輕這幾次的大火都發生在「管線」,勞委會在「管線」部分,有無比照美國石油協會等國際石化業管線標準執行檢查?

蘇治芬說,六輕號稱自主管理,但管理結果就是工安事故一再發生。事故發生後,相關運作及監測毫無章法,空氣品質監測站因為斷電而全部停擺,也未在第一時間通報民眾,嚴重損害民眾權利。

因此,她要求勞委會必須站出來,在第一線說明過去的檢測過程和結果,並且要求中央立即委託國際專業檢測機構,全面進行六輕工廠公用管線安全性檢測。

由於這是六輕自去年7月後發生的第四起火警,也是麥寮廠區第三起火警,環保署表示,是否對台塑六輕依行政罰法更高的「不當利得」處分罰款,還在研究中。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經與雲林縣環保局共同會商後,決定對台塑AN(丙烯月青)廠依空汙法第24條違法排放廢氣,造成空氣汙染,處以100萬元罰鍰。另對六輕異辛醇廠部分,則依空汙法第20條違法排放揮發性有機物質規定處以1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而燃燒塔部分因有汙染,也要重罰100萬元。100萬元是空汙法中最高罰則,環保單對台塑的這三項裁罰,都從重處以最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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