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駙馬趙趙銘涉犯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更二審宣判,合議庭仍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等...

趙建銘(左)涉犯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更二審宣判,判處趙建銘有期徒刑7年、趙玉柱(右)判8年6月徒刑。
報系資料照片

前駙馬趙趙銘涉犯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更二審宣判,合議庭仍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等人內線交易獲利金額超過1億元,判處趙建銘有期徒刑7年、前第一親家趙玉柱判8年6月徒刑,兩人都併科3000萬元罰金,犯罪所得應予連帶沒收。

台開案更二審 趙建銘判7年

【中央社/台北10日電】

台開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二審宣判。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被依證交法判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元;親家趙玉柱有期徒刑8年6月、併科3000萬元。

同案被告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遭判刑7年2月、併科罰金6000萬元;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遭判刑7年2月,併科罰金6000萬元。全案可上訴。

高院更一審時,原認定的犯罪金額為1億83萬餘元,高院這次更二審則將犯罪金額改認定為1億1600萬2048元。

趙建銘、趙玉柱、蘇德建、游世一等人因台開內線交易案於民國94年7月10日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全案一審時,趙建銘遭判處6年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趙玉柱8年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游世一4年3個月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蘇德建4年3個月徒刑。

高院二審時,則改判趙建銘7年徒刑、趙玉柱9年6個月徒刑,2人各併科罰金3000萬元;游世一7年2個月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蘇德建7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

不過,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以高院計算內線交易犯罪所得的方式不當,且未算進被告沒賣出的股票,二度將案件發回更審,更一審時被告仍遭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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