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根據最近兩年驗屍發現,有不肖藥商把一種醫師處方藥,透過藥局行銷成為「自殺藥物」,至少十人施打這種藥物過量致死,其中一名是婦產科女醫師曾怡嫻。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表示,台中地區查出至少十人疑施打這種藥物死亡,其他地檢署是否有此情況,尚待調查,推估全台可能近百名民眾死於「針害」。
台北榮民總醫院臨床毒物科主治醫師蔡維禎說,這種針劑屬中樞神經抑制劑,俗稱「大象針」,使用後,會像大象一樣笨重、感覺遲緩,一旦過量,會抑制呼吸死亡。
檢方表示,這種針劑藥物具有強烈麻醉效果,由杏林新生製藥公司製造,是醫師處方的管制用藥;目前查出這種管制藥,是由一統公司行銷給中部十多家藥局。
檢方昨天傳訊一統副總莊永恆、業務員李維哲後,各以十萬元交保,將追查販賣的藥局是否告知客戶藥物的危險性,若造成民眾死亡,將追究業務過失致死刑責。
「大象針」被揭發,源自檢察官謝志明去年四月處理林姓女子死亡案,發現她的手臂插著針筒,床下、垃圾桶還有藥物殘渣及包裝袋,死者父親向謝志明痛斥業者「黑心」,哭訴「不能讓女兒白死」。
謝志明詢問同事,發現使用這種針劑致死的林女並非個案,兩年來,檢方陸續發現十人驗屍時,血液中有這種殘留藥劑。
十名死者中,女婦產科醫師曾怡嫻疑因感情不順遂,確認使用這種針劑自殺;另台中市民林清富疑因經濟問題,為妻子王文珍注射此種針劑後,朝妻子太陽穴開槍,再舉槍自戕,其餘八人因無遺書等物佐證,只能判斷過量使用,無法確認是自殺。
檢方指出,這種藥物成本每劑約二、三十元,一統涉嫌偽造多家診所名義填製訂貨單,向杏林新生以每劑一百四十元取貨後,高價轉售中部十一家藥局,由業者以每劑四百五十元至五百元賣給民眾。
據了解,這種針劑為靜脈麻醉及全身誘導麻醉劑,限醫師使用,不得販售給民眾,原屬藥事法管制的「劇藥」,今年元月改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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