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中樂團外聘林姓男老師與樂團國二女生發生不倫戀,林以「三年後會公開戀情」,要女學生保密,但...

新北市某國中樂團外聘林姓男老師與樂團國二女生發生不倫戀,林以「三年後會公開戀情」,要女學生保密,但林後來避不見面,女學生向師長哭訴全案才曝光,板橋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林姓老師六年徒刑。

林姓老師(卅六歲)是管樂好手,曾赴國外留學學習管樂器。法官調查,林姓老師被控在前年二月間,和他指導的國中樂團一名國二女團員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前年暑假起到去年二月間,林帶女學生到他的住處聊天並發生八次關係。

去年四月間,女生的導師發現她情緒低落,似乎心事重重,追問後女生才透露這段師生戀。

檢方查出,林與女學生從前年十二月底到去年五月初,雙方手機通聯頻繁,通聯次數一千五百多次,每天平均會聯絡八、九次;且兩人多次互傳「我愛你」的手機簡訊。

林雖然否認和女學生發生師生戀和性關係,但卻拒絕測謊,女學生則順利通過測謊。

法官從雙方通聯頻繁且互傳表達愛意的簡訊,認為兩人關係匪淺,已踰越師生關係;而從女生曾向她的乾媽、導師哭訴和林交往及發生性關係過程,認定雙方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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