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八年藏匿上百件刑案卷證的桃園地方法院書記官常毓生,司法院移送廉政署後,廉政署與桃園地檢署隨即展...
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左)遭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呂開瑞/攝
過去八年藏匿上百件刑案卷證的桃園地方法院書記官常毓生,司法院移送廉政署後,廉政署與桃園地檢署隨即展開偵辦行動,除搜索常毓生辦公室及住處,並拘提常到案說明。常到案後雖否認不法,但檢方訊問後以他涉犯貪瀆、偽造文書等重罪嫌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晚間裁准羈押禁見。

藏卷證書記官 涉貪瀆遭聲押

【中央社桃園縣18日電】桃園地方法院書記官常毓生,8年來涉嫌藏匿百件刑案卷證,遭移送檢方偵辦。桃園地檢署今天傳喚常毓生到案,傍晚依偽造文書、貪瀆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方法院書記官常毓生8年來涉嫌藏匿百件刑案卷證,未移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導致案件逾期抗告或上訴,其中多人因為超過行刑權時效,毋需服刑。

桃園地方法院昨天開會決議常毓生記2大過免職,並函送桃園地檢署及廉政署偵辦。

桃園檢方立即分案處理,承辦檢察官昨天晚間會同廉政官搜索常毓生辦公室、住處等地,並在今天將他傳喚到案說明。

經調查後,桃園檢方認為常毓生疑似涉及偽造文書、貪瀆等罪嫌,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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