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以兒子在日本要升高中、學校要求與家長面談為由,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台灣高等法...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以兒子在日本要升高中、學校要求與家長面談為由,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台灣高等法院基於親情倫理,裁准辜仲諒以兩億元保證金換取月底出境十天,且律師要同行。

據了解,辜仲諒十分疼愛兒子,安排他到日本就讀,甚至陪他一起上特定課程。學校有些課程必須量身訂作,老師與家長要充分討論,無法透過視訊、電話或由他人取代,校長甚至寫信說明需要家長到場溝通的必要性。

辜仲諒捲入紅火案,一度滯留海外。特偵組偵辦扁案期間,辜仲諒於二○○八年十一月廿四日返台投案,檢方考量他小孩在海外、需要探視等人道因素,讓他交保一億元。辜仲諒幾度出國,都先向特偵組陳報,並如期返台。

紅火案起訴後,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法官命辜仲諒限制出境。辜仲諒為了小兒子在日本需要換學校、要跟學校討論課程等理由,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法院三度同意他以一億元的保證金,獲得五至九天不等的出境自由。

案件上訴高院後,法官繼續限制出境。辜仲諒日前因為小兒子在日本的升學問題,校長要求家長必須親自到校面談、討論課程安排,首度向高院合議庭聲請出境,強調一定如期返台。

高院考量父子親情及小孩受教權的必要性,裁定同意辜仲諒出境;但審酌他一審被判刑,要求他提出兩億元保證金,並罕見地附條件責付給律師葉建廷。也就是說,律師必須與辜仲諒一起出國、返台。

只要辜仲諒在八月底如期返台,兩億元保證金就會歸還。如果辜仲諒未如期返台,保證金將沒入。

高院裁定辜仲諒的兩億元保證金,雖比不上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的三億五千萬元交保金額;但王令麟是免於羈押,辜仲諒僅換取十天出境看兒子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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