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幫兒子的肇事逃逸官司關說,遭懲戒休職半年後,期滿申請復職,卻引發議論。蕭仰歸經...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申請退休,司法院一天內火速批准。
(本報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幫兒子的肇事逃逸官司關說,遭懲戒休職半年後,期滿申請復職,卻引發議論。蕭仰歸經過思考後,決定申請退休。司法院在一天內火速批准他「昨天復職,今天退休」。

據了解,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蕭仰歸有權申請復職,但司法院認為他不適合再擔任審判工作,在他提出復職申請後,透過各種管道勸退、懇談;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甚至曾公開喊話希望蕭「知所進退」。

林錦芳昨天表示,人要割捨,難免要花點時間,蕭仰歸曾手持天秤,衡量情勢,應該知道他退休對司法整體、對自己及兒子都好,蕭家人可以揮別過去,重新出發。

司法院昨天下午發新聞稿指出,蕭仰歸自省先前行為已損及司法形象,影響人民對司法觀感,認為已不適合回任審判職務,因而申請自願退休,經最高法院轉送司法院核准。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被訴於二○○八年十月六日開車上學途中撞傷一名機車騎士,汽車的右後視鏡反折,蕭賢綸未停車就離去,涉嫌肇事逃逸。一審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二審改判無罪。最高檢察署就無罪判決提起非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蕭仰歸被指為了兒子的官司向一、二審法官關說,其中,二審審判長高明哲是蕭的大學同學,不但接受關說,還替他向合議庭法官高玉舜關說。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做出蕭仰歸休職六個月懲處,高明哲降二級改敘。高以照顧老母為由辦退休,因被降級改敘,月退俸約九萬元。

據指出,蕭仰歸本月一日申請復職,十四日申請退休,最高法院昨天將蕭的申請退休函送到司法院。依規定,蕭必須先復職才能辦退休,因此,司法院趕辦各項手續,同意他十五日復職,十六日退休。

蕭仰歸今天起將離開廿七年的審判工作,因符合「五五專案」,退休後月領約九萬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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