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實施的「退休公務員十八趴優利」新制餘波未平,前監委翟宗泉等八名曾經總統特任的高官或使節,以...

今年二月實施的「退休公務員十八趴優利」新制餘波未平,前監委翟宗泉等八名曾經總統特任的高官或使節,以公權力干涉契約自由、違憲等為由,向考試院訴願會提訴願。不過訴願會日前決議,八案全予駁回。

考試院秘書長兼訴願會主委黃雅榜昨天表示,同時有八位前政務官提訴願,的確是首例,未來也不排除有其他退休政務官跟進,畢竟「提訴願是人民的權益」;訴願會既已做出駁回決議,若當事人不服,只能循行政訴訟管道尋求救濟。

去年立院修法將十八趴優惠存款法制化,各職級退休公務員領十八趴額度也作了調整,有增有減,增者多屬小吏。去年底銓敘部函請可增領者補回存,引發爭議,進而發現兩位前副總統李元簇、連戰,及百餘名特任官也會增加,並非全然「瘦大官、肥小吏」。

依法制化版本,原退休政務官優存上限為三三三萬元,即最高每月可領近五萬元十八趴利息;銓敘部的再調整方案,重點之一就是「設定上限為兩百萬元」,經此一降,許多政務官每月少領約兩萬元。

不過,再調整案實施後反彈不斷,不少小吏向立委抱怨每月原可多領八千,新制只能多領八百;但各式反彈中,仍以翟宗泉、工程會前主委陳豫,及駐沙國、丹麥、西班牙、多明尼加、史瓦濟蘭等前代表、大使等,於四月中下旬提訴願的大陣仗最受矚目,特別是為官時風評甚佳的翟宗泉抗議,更是驚動各方。

以翟宗泉為例,原可辦理優惠存款金額為三一三萬九千多元,再調整案降為兩百萬元。翟宗泉不服,理由是再調整案「濫用公權力干預其與台銀的定期存款契約,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自由之規定」;駐沙前代表也指「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公平原則」。

訴願會駁回的主要理由則是,十八趴優存原屬政策性福利措施,銓敘部自可衡酌整體社經環境變遷,適度調整與限縮;政務官兩百萬元上限,主要是參考常任文官得辦優惠存款的最高金額(約一八五萬餘元),並未濫用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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