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前東海大學二名女大學生遭性侵,警方逮捕紀富仁送辦,他遭求處死刑;案情前天出現大逆轉...
他洗冤屈
紀富仁十四年前被控涉及多起性侵害案,如今雖然洗刷冤屈,昨天仍低調不願受訪,圖為當年出庭應訊的照片。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白錫鏗攝影
他被收押
警方透過DNA比對查出海巡署中巡局士官長廖泰余,才是十四年前的「東海之狼」,昨天移送時他一度大哭,向被害人道歉。

記者李奕昕╱攝影

十四年前東海大學二名女大學生遭性侵,警方逮捕紀富仁送辦,他遭求處死刑;案情前天出現大逆轉,警方查出今年五月疑涉性侵案的海巡署中巡局二等士官長廖泰余,DNA比對與「東海之狼」相符,當時他是東海大學學生。他坦承犯下東海女學生等四件性侵案,昨天聲押獲准。

三十六歲的紀富仁目前是上班族,紀父昨天說,當初辦案檢察官沒開庭就將兒子求處死刑,老百姓很可憐,監察院早該主動調查還給老百姓公道。他在家門口貼著「道德是提升自我的明燈,不該是呵(喝)斥別人的鞭子」對聯,透露無言控訴。

一九九七年間東海大學二名女生先後遭歹徒性侵,附近婦女聞「東海之狼」色變。不久警方依地緣關係認為電子遊藝場員工紀富仁涉嫌重大,根據他的自白及證人指證移送,檢察官將他起訴,並求處死刑。

但他被羈押期間,台中市又發生張姓女大生遭強暴案,DNA比對與「東海之狼」相同,但紀當時在牢中不可能犯案。一審查出紀的DNA跟性侵東海詹姓女生歹徒的檢體不符,判他無罪;但性侵東海另名女生「小惠」未遂部分判刑四年六月。

更二審認為紀的自白及指證有嚴重瑕疵,未遂案也翻轉,紀獲無罪,更三審無罪定讞。

今年五月廿日中市警局接獲報案,一名婦人指控遭海巡署中巡局二等士官長廖泰余(卅七歲)性侵;廖否認,供稱兩人有債務糾紛,對方向他借錢不成挾怨報復。

警方採廖的唾液送刑事警察局比對DNA,前天鑑定報告出爐,赫然發現廖的DNA與「東海之狼」被害人陰道採到的精液檢體吻合。警方進一步查出,廖泰余一九九七年、一九九八年間涉嫌在東海大學及逢甲商圈共犯下四起性侵案。

前晚九點多警方前往海巡署中巡局逮人,廖以為警方辦的是五月間案件,相當配合,直到漏夜偵訊得知檢警翻出「舊案」,當場落淚,坦承犯案。

警方指出,廖泰余犯案時就讀東海大學化學系,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入伍「前海岸巡防司令部」,後來簽下志願役成為職業軍人,二○○三年一月調中巡局服務。中巡局昨天召開人評會,將廖停職。

昨天移送地檢署時,廖泰余一路低頭不語,媒體問他:「這麼多年有沒有良心不安?」「要不要跟女學生道歉?」他眼泛淚光數次點頭,接著崩潰大哭,勉強擠出一句「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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