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約30歲的婦人本月3日向警方報案,指18年前曾在新竹縣遭1名中年男子性侵,警方提供眾多嫌犯照片,...

年約30歲的婦人本月3日向警方報案,指18年前曾在新竹縣遭1名中年男子性侵,警方提供眾多嫌犯照片,婦人一眼就認出左臉長痣、目前服刑中的性侵犯林家福,婦女難過地說「就是他害我長年活在恐懼中…」

這名婦人說,82年8月3日,小學放學返家途中被林家福強押上機車,載到公墓旁性侵,事後林將沾有精液的衛生紙燒掉,她回家後擔心被責罵,一直不敢吐實。

婦人含淚說,今年8月初住新竹的祖母過世,她重回舊地,性侵和喪親悲痛同時襲來,再也忍受不住,決定報案,希望將壞人繩之以法,希望就此揮別傷痛。

今年60歲的林家福18年前在竹縣犯下多起未成年強姦案,被判20年,目前仍在服刑中,警方比對林家福犯案時、地、手法與婦人描述相符,懷疑他涉有重嫌,昨天借提他問訊。

如今已白髮蒼蒼的林家福否認婦人指控,表示「不記得這麼久的事情」,但對眾多被害人感到抱歉,希望有機會能當面道歉;當年將林逮捕的偵查小隊長溫勢正勸他「有錯就要認」,否則就算出獄也難逃良心譴責。

新竹台大分院精神科主任陳世哲指出,婦人當年遭性侵時,雖將傷痛隱瞞,但痛苦記憶從未淡去,每年8月3日,腦海中自動會浮現遭性侵場景,婦人祖母過世又巧遇事發日期,可能因此刺激她報案、宣洩情緒的勇氣。

「18年來我根本不敢看新聞…」婦人表示,她不敢看電影、新聞,深怕看到類似場景讓她聯想到自己的遭遇。陳世哲表示,曾經歷性侵、家暴、親人猝死等悲劇的病患,若將痛苦回憶藏在心中不說,傷痛只會越演越烈,建議婦人不須自責,可尋求專業人士協助,走出人生黑暗面。

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uckOr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