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35歲翁姓工程師前天透過網站與蔡姓女子性交易,他卻想用手機錄下「實戰過程」,遭蔡女發現,要求...

新竹市35歲翁姓工程師前天透過網站與蔡姓女子性交易,他卻想用手機錄下「實戰過程」,遭蔡女發現,要求35萬元和解金,他覺得「代價」太昂貴而報警,被蔡女控告妨害秘密罪,蔡女也被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法辦。

單身、擁有碩士學歷的翁姓男子在警所沮喪表示,只是覺得好玩,加上想拍攝影片留做紀念,臨時起意拿手機偷拍,他事後檢查影片,發現沒錄到性交易過程,只錄到蔡女穿內褲走進浴室的畫面。

翁男回想,本想趁蔡女出來後再拍,可能錄影鍵沒按到,導致重點畫面全無,白忙一場還吃上官司。

兩人完事後,蔡女伸手到電視上拿東西,赫然發現翁男將手機放在電視上,疑似在拍攝,要求翁男將檔案刪除,翁男解釋沒有惡意,雙方同意和解,蔡女找來陳姓友人幫忙談判。

翁男表示,蔡女和陳姓友人一開口就要35萬元和解金,他覺得太貴,又怕被對方威脅,才請飯店服務人員幫忙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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