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88年底,與連戰、陳水扁競選總統時,爆發「興票案」疑雲,他的兒子宋鎮遠,被指在中...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88年底,與連戰、陳水扁競選總統時,爆發「興票案」疑雲,他的兒子宋鎮遠,被指在中興票券帳戶內有高達2.4 億元的不明資金,宋楚瑜起初說是「長輩給的」,後改口說是替李登輝處理照顧蔣家遺族的結餘款。在國親關係緊張下,宋以李登輝為「受取權人」,將錢提存台北地院。由於宋委託律師辦理提存時,同時載明須是國民黨主席才可領取,以致興票案的2.4億元在法院存放了10年,直到去年2月,經前總統李登輝出具同意書,才由宋將錢領回,並交付信託。

興票案爆發後,在89年1月間,宋楚瑜將2.4億元提存台北地院,宋楚瑜辦理提存時,載明受取權人為李登輝,且須要是國民黨主席的身分才可領取,由於當時李登輝已不是國民黨主席,無權領取,依提存法規定,提存10年若無領取即歸國庫。

89年2月間,國民黨認為宋楚瑜任國民黨秘書長時,涉嫌侵占公款而提告,並強調這是為維護社會正道秩序,堅持大是大非,不得不告,不過,全案在90年1月宋獲不起訴處分,國民黨也放棄「再議」的司法程序。

91年間,國民黨和親民黨聯合向法院提存所,聲請變更受取權人為「中國國民黨」,但提存所受理認為涉及權利主體與變更,不准宋楚瑜領回。93年間,國親合體推出連戰、宋楚瑜搭檔參加總統大選仍落敗。

99年年2月間,李登輝同意出具書面同意書,並檢附印鑑證明,宋楚瑜旋即透過律師領回這筆錢,台北地院認為受取權人雖無法領取,但李已同意宋領回,最後依提存法發還2.4億元,然後,由律師交付信託管理。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對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興票案款項,從當年「這是國民黨的錢」轉變到「選舉結餘款」的說法,為宋楚瑜擔任此案辯護律師的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表示,這些事情不但經過地檢署、監察院檢視、比對,確認為真,國民黨也曾發文地檢署,說明興票案在法理上沒有受害人。

黃珊珊解釋,興票案所涉資金,宋楚瑜當年之所以稱之為「國民黨的錢」,是因為相關資金所涉宋楚瑜選舉結餘款,與當年奉李登輝指示的國民黨黨政運作資金、照顧蔣家的資金約5億餘元,全數掛在一起,在興票公司做財務運作,用以孳息。但當時帳目一時無法一一比對,曾獲得這筆款項包括蔣家與政治人物,當年也不願出面作證。

但是10年來經檢察官、監察院深入調查,一一比對宋楚瑜、幕僚、家人的帳戶,傳訊當年曾受宋楚瑜撥款資助的政治人物,最後證實相關政治人物都曾接受過宋楚撥付的資金,興票案中有關國民黨的資金3億6000餘萬元,已全數支用完畢,宋楚瑜透支7700餘萬元,所餘下款項的2.4億,確認全數為宋楚瑜本人的選舉結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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