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以涉嫌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的重罪起訴李登輝,是繼陳水扁之後,特偵組起訴的第二名卸任元首。不過,以...
李登輝昨天被特偵組起訴,震驚各界。圖為李登輝二○○四年四月為國安秘帳案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李還充滿自信的向民眾揮手。
本報資料照片/胡國威攝影
特偵組以涉嫌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的重罪起訴李登輝,是繼陳水扁之後,特偵組起訴的第二名卸任元首。不過,以李登輝的年紀、涉案情節,及法院一般審理速度,李登輝有生之年要被判有罪定讞、入監服刑的機會不高。

根據刑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年滿八十歲的老人犯罪,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李登輝被起訴的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罪,雖然法律規定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罪;但因為李登輝已八十八歲,依法就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相較於特偵組起訴陳水扁的「海角七億」案,向法院求處「最嚴厲之制裁」;此次,檢方雖指責李登輝不遵守法制,將國家公款挪作台綜院私用,但仍提到他對國家貢獻,只向法院請求量處「適當之刑」。李、扁被檢方認定的違法情節輕重有別。

昨天記者會中,有外籍媒體關心李登輝是否會被收押。特偵組在偵辦期間,未向法院聲請羈押,未來法院審理期間,除非發現有串證或逃亡等情況,羈押李登輝的可能性幾乎是零。

前總統李登輝因國安秘帳遭到特偵組起訴後,並未現身,昨天晚上僅看到李登輝(右)手插在口袋經過窗戶邊的身影,前第一夫人曾文惠(中)坐在翠山莊的窗戶旁,神情顯得凝重,女兒李安妮(左)前往翠山莊問候。
記者陳正興/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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