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假球案今天...
陳致遠、蔡豐安和張誌家是否會被判刑,各方關注。

中華職棒前年爆發職棒史上最嚴重的假球案,板橋地院審理一年多後今天下午宣判。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前兄弟象隊球星黃金戰士陳致遠、蔡豐安和「抗日英雄」前La New熊隊投手張誌家。檢方痛斥他們貪圖金錢和性招待,辜負國家栽培和球迷期待,而加重求刑,但他們都堅稱清白。

球團與聯盟表示,涉賭案對社會、中職與球迷造成極大的影響與傷害,如果涉案球員被判有罪,代表打假球的人得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價,對於正在進行中的民事賠償官司應該也會有一些幫助。

這波讓中職受「重傷」的假球案,包括黑道、組頭和球員、教練共67名被告,其中球員和教練就有44人,不少人是形象佳、戰力強的職棒球星、國手。44人中有38人認罪獲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6人不認罪,包括前兄弟象隊黃金戰士陳致遠、一壘手蔡豐安、投手楊博任、前中信鯨球員曾漢洲、許人介及前La New熊隊當家投手張誌家。

檢方4月中旬在最後一次辯論庭中,在庭上痛斥陳致遠、蔡豐安和張誌家「貪圖金錢、性招待」、「非遭恐嚇、威脅而打假球」、「不值得憫恕、惡性重大」,因此對陳致遠、蔡豐安加重求刑2年6月,張誌家2年2月。

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不能揣測法官會怎麼判,但希望打假球的人能得到應有的處罰,期待這次能給大家一個公道。

中職史上率先對涉案球員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的La new熊隊,現改名為Lamigo猿隊領隊蘇敬軒表示,求償的用意是想藉由刑事與民事處罰,防止假球事件再發生,也讓未來想要放水的人能夠三思而行,不要以身試法。

球團與聯盟已分別針對涉案相關人員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目前只有許文雄的一審在今年四月判定,結果因許文雄最早簽定合約與給付簽約金對象是那魯灣公司,熊隊是透過交易承接球隊,兩者之間並沒有直接關係,法官認為許文雄不必賠償簽約金的兩倍,Lamigo球團決定繼續上訴。

許文雄在民事一審勝訴,也讓部分球員心存僥倖,認為自己應該也可以過關,但也有部分球員尋求與球團和解,只是目前都沒有具體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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