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邱毅今天表示,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刑求、錯殺,檢察官刻意錯用法條,幫當年9名軍官脫罪。他將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當年軍方人員殺人罪。

邱毅指出,江國慶案偵結,相關的9名軍官都獲不起訴處分,原因包括法定追訴期已過等。邱毅認為,其實是檢察官引用刑法304條強制罪,因此追訴期只有10年,但就當時情境,不論刑法125條濫權追訴罪、刑法126條凌虐人犯罪,甚至是「殺人罪」等,追訴期都長達20年或30年。

他認為,檢察官運用資訊優勢,刻意錯用法條來幫助9名軍官脫罪。邱毅指出,法務部稱濫權追訴罪只適用司法官,但當年這9名軍方人員已有辦案之實,就已經是實質上執行司法工作的「身分犯」,怎能卸脫法律刑責。

邱毅說,即使相關法條都不能適用,難道冤殺江國慶,沒有「殺人罪」的嫌疑嗎?邱毅在告發狀指出,這9名軍官「顯為殺人罪的共謀共同正犯」。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天也透過記者會表示,江國慶案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9名軍官不起訴,總統馬英九卻僅以「檢討追訴期」回應,這是在轉移焦點,因為這是特偵組官官相護,故意引用錯誤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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