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完成阿拉(哈克飲料店)夜店的大火調查報告,認為都市發展局在歷年的稽查過程或行政程序上都未...

也沒事 針對台中市ALA PUB夜店大火案,台中市政府上午在議會做出調查懲處報告,市長胡志強表示難過自責,甚至想自殘。
記者于志旭/攝影
台中市政府完成阿拉(哈克飲料店)夜店的大火調查報告,認為都市發展局在歷年的稽查過程或行政程序上都未嚴格把關,有行政疏失,都發局長黃崇典降調非主管職務;至於另外兩名請辭的副市長蕭家淇、經發局長朱蕙蘭負督導不周之連帶責任,市府未做懲處,行政與刑事責任由監察院與檢調調查。

至於外界最關心的胡志強市長責任歸屬,市政府的調查結果是「應負督導不同之連帶責任」,但沒有建議如何懲處。

這份報告是由市府祕書長黃國榮率政風、人事、研考、法制等局一起調查。黃國榮說,安檢明明查出內部裝修為易燃建材,卻未依建築法積極辦理;另該店實際經營為酒吧,卻在住宅區營業,與規定不符卻未積極查緝。

除此之外,該店在97年曾被斷水斷電,但不到5個多月又擅自營業,警方發現後告知都發局,都發局卻未積極處理;另稽查人員也擅自把場所改為B-3或不分類,致該場所公共檢查標準降低,有怠忽職守及違法之虞。

市府認為都發局的失職程度較嚴重,不僅都發局長黃崇典被降調非主管職,並記大過一次,另包括正工程師林隆安、戴進財、股長李家榮、范宏降等人都遭記過處分,都被降調非主管職務;一些約雇人員、科員也都被記過懲處。

黃國隆說,夜店失火主要原因是明火表演、天花板使用易燃泡棉等,雖然目前法令沒有相白規範,但消防、經發聯合稽查時已發現,且確未積極處置勸阻。

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uckOr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